【本報台北訊】毛小孩解禁!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可以規約方式禁止住戶養寵物,但在人口結構改變下,寵物儼然已是現代人的家庭成員,內政部營建署已準備修改該條例裡的「禁寵令」,明確表達「不可禁養寵物」,而在修法前的過渡期,則先發布《飼養寵物管理辦法》供各社區管委會研訂寵物管理規定時,有所依循。
營建署建管組官員表示,為減少公寓大廈養寵物的爭議,營建署上月已將管理辦法發文給各縣市政府及相關公協會等單位參考,預計下半年正式啟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法;目前各界對廢止禁養寵物條款有高度共識,管理辦法雖為參考範例,並無強制性,但將來修法通過,各社區規約均不得禁止養寵物。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將會配合中央規定,要求公寓大廈依規定辦理,未來在檢視規約時,就不可在約定內禁止住戶飼養寵物。
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指出,中央替飼主明訂出須盡的義務與責任範本,例如:飼養寵物之住戶應繫繩牽引或採取適當之防護措施等。讓社區規畫成適合自家社區的版本,明訂清楚,立意良好。
高雄市苓雅區一棟大樓管委會表示,管委會成員也是住戶,管理員也不太敢得罪住戶,大家還是以和為貴,其實重要的還是溝通,管好自己的寵物,不影響他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