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近來卻頻傳父母殺兒棄女,好像要把心頭肉去之為快,使人對「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這句話起了疑心,到底這個世界怎麼了?
父母要遺棄兒女,相信經過難以承受的掙扎,以往有人不得不遺棄兒女,都會放在孤兒院、寺廟旁、或慈善機構前,希望獲得收養照顧,身邊還會擺上換洗衣物、少量錢幣、奶粉,有時還會留下紙條註明生辰日月,也不忘拜托、懇求善心人士收養,在在顯示不捨與糾纏。
但現在有人遺兒棄女,隨便草叢一丟,管他蚊叮蟲咬,管他獸叼蛇吞,甚至丟海棄河,擺明讓他一死了之,什麼深仇大恨?什麼因果罪孳?
每當出現棄嬰新聞,媒體都會接到許多讀者電話,想認養孩子的人很多,有的是熱愛孩子卻無法生育,有的深具愛心,即使兒女滿堂,也不怕負擔,有人甚至專門認養有缺陷的孩子。
生命應受尊重,父母不能把孩子當成私有,也無權決定孩子死活,即使有了問題,也要尋求解決之道,父母無法解決,可以找親友、家人協助,如果還是無解,可找社服團體、慈善機構,最後還有政府單位、社工人員,社會本來就有救人的機制,先後緩急,各有方法,輕易放棄兒女,不但違法,還會受良心道德譴責,終生難安。
(曾大可/台北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