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去年底預告修法,首度要求連鎖超商及速食店,明年起至少百分之五門市免費讓消費者借用「循環杯」,二○二五年更要達百分之三十,但飲料杯用量最大的手搖飲店未納入,遭疑影響成效。環保署表示,等到循環杯機制建立夠大規模,未來將納入手搖飲店。
台灣每年使用超過十五億個一次性飲料杯,是台灣海廢常見項目,環保署去年預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草案,今年七月起所有飲料店不提供保麗龍等發泡塑膠材質飲料杯,連鎖超商、速食店明年起要逐年擴大循環杯借用規模,盼二○二五年一次性飲料杯減量二成五。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張凱婷表示,減量目標太低,只看當年度減量數據並不準確,應盡快設定基準年,避免飲料杯用量不斷增加。
環保署表示,循環杯在台灣仍是較創新的模式,初期要耗費較高的成本跟心力建置,因此先以大型的連鎖速食店、超商為主,不過手搖飲店未來仍會納入規畫,當循環杯市場規模夠大,就可以複製到手搖飲店。
草案也規定,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及超級市場等四大連鎖業者,今年七月起須提供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五元以上優惠,十年來首度調升。環保署近期調查,逾六成民眾價差五元就願意自備環保杯,以四十至四十九歲族群為最多。
不過仍有二成四民眾「無論如何都不會自備環保杯」,三十至三十九歲族群占比三成四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