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行「指示用藥」改為乙類成藥 提醒六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
【本報台北訊】衛生署放寬具殺菌作用漱口水管理方式,從現行只能在藥局、牙科診所販售的「指示用藥」,改為乙類成藥,未來,民眾可以在一般商店就可以買到。
但衛生署藥政處提醒,六歲以下兒童不宜使用這類具有殺菌功效的漱口水,六到十二歲幼童最好在大人指導下使用。
牙醫師則表示,小朋友沒有牙周病問題,沒必要使用含殺菌成分漱口水。
衛生署這次放行的是含「Chlorhexidine gluconate」、「Cetylpyridinium chloride」兩種殺菌成分漱口水,共有十二張許可證。藥政處表示,過去,Chlorhexidine gluconate 濃度超過百分之零點一、Cetylpyridinium chloride濃度超過百分之零點零四五的漱口水,都是以指示用藥管理,至於一般商店都可購得的漱口水,其實是以一般商品管理,就算含有上述兩種殺菌成分,濃度也相當低,有些漱口水則是標榜含氟,可以預防蛀牙。
藥政處表示,有些家長怕小朋友牙齒刷不乾淨,就輔助使用漱口水,但事實上,年紀小的小朋友很容易把漱水口吞進肚子裡。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牙周病科主治醫師李長祐指出,小朋友沒有牙周病問題,不需要使用具殺菌功效漱口水,就算是含氟漱口水,擔心小朋友可能吞服,六歲以下幼兒也最好避免使用。
李長祐說,具殺菌功效漱口水主要是牙周病患、手術後無法刷牙,以及年長、部分身心障礙患者使用,一般健康人只要徹底做好口腔清潔工作就可。
另外,李長祐也提醒,千萬不要以為殺菌漱口水可以多一道防護,就長期使用,長期用含Cetylpyridinium chloride殺菌成分漱口水,除了會導致色素沈澱在牙齒,像長期抽菸癮君子般牙色變褐色以外,還可能導致口腔黏膜破損,以及味覺改變等副用作,牙齒有問題的民眾最好還是趕快就醫。
殺菌漱口水使用需知
用法:口腔內漱洗並停留30到60秒後吐出
注意事項
●未滿6歲兒童不得使用,6到12歲兒童須在大人指導下使用。
●口腔潰瘍者不要使用含酒精成分漱口水。
●使用後30分鐘內不要進食、抽菸或喝飲料。
●若覺得灼熱或有刺痛感,立刻停用。
●過度使用含Cetylpyridinium chloride殺菌成分漱口水,可能導致牙齒染色。
資料來源/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