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私校法」修正案,其中經教育部稽查,且考核為辦學績優的私立學校,經主管單位同意後,可有決定學雜費、新增設系所、招生人數等自主權。
我目前就讀台北區某私立大學,以我對周遭的觀察,對私校自行決定學雜費有意見。私校學雜費比公立大學貴了兩、三倍,本來就已使有子女念私校的家庭負擔沉重,而近幾年來台灣經濟下滑,百姓荷包大幅縮水,學校能自由調高學費,勢必會讓這些家庭壓力更重。
而且,私校長期被財團和地方有力人士壟斷,立法後將使得各校聯合調漲學雜費,屆時弱勢學生會更弱勢,而申請就學貸款的人可能大幅增加,弱勢學生輟學也會增加,影響非常大。
有立委提到私立學校自由化已是世界潮流,我有不同的看法。政府對私校沒有提供資源,使私校有先天的缺失,經營規模也不能和外國相比,加上管理法令不完備,無法和如美國哈佛、耶魯、史丹佛等著名私校相提並論。
所以若要追隨世界潮流,應是制定適合我國教育環境的私校法,而不是盲目附從,否則本末倒置,反更增加問題。
又威(台北市/大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