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印度民航部十九日表示,印度與香港就雙邊飛航權利問題簽署航約,雙方同意互增每周各二十七個航班,並互享延長至第三國的「第五航權」,雙方也簽署聯營服務協定,同意第三國航空公司參與營運。
根據雙方航約內容,印度航空公司可自境內任何一站營運二十七個航班,但香港航空公司則有區別,包括十班飛往德里,六班飛孟買,十一班飛往班加羅爾、清奈和加爾各答。
印度民航部發布的聲明稱,雙方也同意互享「第五航權」,印度十四個航班可過境香港飛往北美西岸城市,香港也有十四個航班可過境印度飛往歐洲。
此外,聲明說,雙方也簽署聯營航班服務協定,同意對方可以與第三國航空公司聯營上述航班服務。例如有意飛紐西蘭的印度航空公司,可以與紐西蘭航空公司聯營。
聲明說,雙方新增航班將對印度香港航線形成更大競爭,但同時也有助雙方人民往來與增加貿易暨觀光成長。
目前,印度航空公司每周飛香港為十二班次,香港國泰航空則有八個班次飛印度。舊約規定雙方都不得延航至第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