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的朋友因為生病,又加上感情因素,自己選擇離開了人世,因為不是家人,她的後事我無法介入,不能幫她爭取如法的儀式,請問我可以怎麼幫她
?她會因自殺墮入惡道嗎?
福報禪師答:曾有研究報告指出,自殺而死,雖然方法不同,但感受的痛苦,非語言所能形容,例如投河自盡者,江水急進,肺氣外逼,內外交攻,苦痛不堪。而亡者的恐懼、無奈心態,多感應痛苦不堪的果報,且八識田中具足自殺種子,生生世世皆有再自殺的可能。
依佛教對自殺的看法,自殺也是殺生,犯了殺業就有殺生業的苦報。即使自殺未遂,因為有殺心、殺念,起心動念就有罪業。人死後若有重大惡業,直接下墮三塗,有眾多善業,則立生善道,修淨業者,即可往生淨土;否則,在四十九天之內,隨念、隨習轉生輪迴。因此可在四十九日內,為亡者發心吃素念佛、淨守五戒、供養三寶、修福布施以及利益社會等。
《地藏經》裡記載,婆羅門女與光目女超度墮在地獄的母親,除禮敬諸佛、廣修供養等,救度用的是念佛方法,婆羅門女在定中遊覽地獄,而光目女只在夢中得到佛的感應,由於兩人念佛功夫有所差別,一個超度到天上,一個超度得人身。光目女超度母親出了地獄來到人間後,發大心要度盡一切苦難眾生,其母又轉生梵志,這是我們修學孝道的好榜樣。由此可知,把救度親人的慈悲心擴大到救度一切苦難眾生,並有修學的真實功德,才有自利利他的效果。
除此,可在寺院道場為亡者立超薦牌位,召請亡者臨壇聽法,化解煩惱業力,為先亡眷屬做任何佛事,七分功德,生者可得六分,而亡者僅得其一,可知平時的修行功夫極為重要,死後由親友請人來代做,功效差很多,這給予我們很好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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