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二○一九年有二百六十七戶納稅人綜合所得總額超過二百萬元,其中更有兩戶所得超過二千萬元,但所得淨額卻是零,不用繳綜所稅,引發外界關注並認為不公平。財政部長蘇建榮昨天表示,有請賦稅署查核,發現主要是捐贈、醫藥費列舉扣除無上限所致,財政部會蒐集各界意見,評估檢討。
立委張其祿昨天在立法院財對此表達關切。蘇建榮回應,請賦稅署調資料、逐一查核,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捐贈扣除額,如果捐贈對象是政府,可列舉扣除額度就沒有上限;第二是醫藥扣除額,也一樣沒有上限。他說,會進一步檢討,財政部每年也都有留意相關情形,並會定期查核。
學者建議設定捐贈扣除額、醫藥扣除額上限,賦稅署官員表示,現行對於捐贈給公益團體、政黨或候選人,都設有上限,僅捐贈給政府可全額列舉扣除;醫藥扣除額是希望減輕納稅人面臨傷病時的負擔,若確實有支出,卻透過設定上限導致無法列舉扣除,有違立法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