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國內重新開放印尼移工入境,勞動部十九日表示,為讓雇主順利引進移工,在去年三月十七日後核發的外國人入國引進效力許可函,將延期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約有二點一萬雇主受惠,適用移工名額約四點一萬人。
根據規定,雇主申請引進外國人經勞動部許可後,應於許可通知所定日起六個月內,從許可引進的國家完成外國人入國手續,逾期者許可失其效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陳昌邦表示,目前雖開放印尼移工入境,但因有檢疫床位限制,並不是全部雇主都可以立刻申請引進移工。
為讓雇主減少行政手續、順利引進移工,陳昌邦說,若是勞動部去年三月十七日起所核發具移工入國引進效力許可函,效期已逾期且效期屆滿日未落在自動延長效期期間內者,一律自動延長效期至明年三月三十一日,雇主不需再向勞動部提出延長效期申請。
不過,若是雇主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先前已適用歷次自動延長三個月措施者,這次則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