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二○○四年帶領勵馨基金會勇奪「亞太區卓越NGO」首獎,二○○五年勇奪世界兒童獎章,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於日前得到擁有「台灣企業界諾貝爾獎」之稱的台灣企業獎的肯定,獲頒二○○七年第五屆台灣企業獎中的「傑出管理人獎」。
紀惠容於一九九二年離開記者生涯,選擇進入公益團體,帶領勵馨基金會當時的七名社工,對抗傳統社會與男性主流價值觀,以救援雛妓起家,並曾動員一萬五千人參與華西街遊行。
一九九五年,勵馨成功地將「雛妓防治法」送進立法院,經三讀通過後定名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創下由民間基金會提出法條草案之首例,更讓台灣兒童人權獲得保護。
多年來,紀惠容帶領著勵馨的服務團隊,每年協助超過五千名遭受性侵、家暴、逃家、輟學、未婚懷孕的台灣兒童、少女、婦女,面對創傷,完成學業,自強獨立,重新出發,勇敢面對社會及挑戰。
紀惠容因為曾服務於新聞界,認知傳播的力量,透過媒體與草根運動,把原本默默補破網不幸少女的服務工作,擴展到社會認知層面,改變社會大眾對雛妓、性受害婦女的看法,進而重視與關懷,也間接促成了政府制定相關立法,讓更多大眾關心這些議題。
紀惠容表示,很感謝獲得這個獎項肯定,她也認為,身為NGO女性主管,她不需複製男性的權威,而是與同仁平起平坐的夥伴關係,這樣的管理模式將是 NGO女性主管的最佳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