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在美國聯邦參眾兩院於十月分別以一致同意與壓倒性票數通過後,美國總統拜登十一日簽署《安全設備法》(Secure Equipment Act),這項法案將禁止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向構成安全風險的企業核發新的設備許可證,其中包括來自中國大陸的華為與中興通訊。
根據這項法案,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將不得審查或核發被列入FCC「受規範設備或服務清單」(Covered Equipment or Services List)公司新的設備許可證。
今年三月,FCC依據二○一九年一項保護美國電信網路的法律,認定五家大陸企業對美國國安構成威脅。這五家公司包括: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中興通訊、海能達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與浙江大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委員卡爾(Brendan Carr)表示,聯邦傳播委員會自二○一八年起,已同意超過三千件來自華為的申請案。
法案提案人、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在參議院一致同意通過法案時曾發出聲明表示,華為與中興通訊等受大陸國家主導企業是已知的國安威脅,「不得讓他們參與建構我們的電信網路。」眾議院提案人、共和黨籍眾議員史卡利塞(Steve Scalise)當時也表示,這項法案向中共發出強有力訊號,亦即美國會致力於保護公民隱私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