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委會修正糧食管理法「公糧稻穀驗收標準」,允許「再生稻」繳交公糧,引起米糧界議論;再生稻二○一四年禁止繳交公糧,維持七年的規定在今年中廢除。
農委會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組長林傳琦表示,再生稻若能好好管理,特別部分地區耕種移植稻易受到東北季風影響,若再生稻若經過妥適管理,對農民來說,控制產量仍有一定助益。
農委會重新允許「再生稻」繳交公糧,米糧界大多不贊同、不鼓勵耕種,認為國家糧政政策,應往品質高的稻米發展耕種;水稻學者認為,在氣候變遷的條件與環境下,耕作條件愈來愈差,我國有何理由支持品質產量都不理想的稻作栽培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