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通過,嗣後鄉鎮長不再民選,改由縣長「官派」,此事已釀議多年,因茲事體大,未能定案,政院選在此時急促通過,不無為大選綁樁之嫌。
因選舉需耗費大筆經費,也常製造恩怨,敗壞社會風氣,官派鄉鎮長被定位為節省及改良之道,但官派的辦法及配套目前全無,因此可能淪為酬庸、布樁的「黑市交易」,將使政治及社會風氣更加敗壞與墮落。
因酬庸或布樁而出線的人馬,或與地方並無關係,或存五日京兆心理,或只為討好權貴,好官自為之,不會「視民如傷」,到頭來遭損害及損失的還是人民。
未來鄉鎮長官派後,村里長勢必也官派,因若鄉鎮長官派而村里長卻民選,必造成行政體制紊亂,而村里長官派更是十足的綁樁,將使政治更黑暗,官、民感情脫離,令人憂心。希望立委能對修正案把關。
北山(台北市/退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