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減輕中低收入戶聘請外勞負擔,勞委會完成「降低經濟弱勢家庭聘僱外勞看護工就業安定費用修法」,其中對低收入戶就業費將從兩千元降到六百元,中低收入戶則降為一千兩百元,並將溯自七月開始實施。
勞委會表示,考量雇主聘僱外籍看護工係為照顧重病、身心障礙者,家庭除要負擔重病及身心障礙者的沈重醫療復健費用外,還要支付外籍看護工的薪資及就業安定費,經濟負擔非一般中低收入者可以承擔,因此勞委會決定將現行外籍看護工每月兩千元就安費,依經濟弱勢程度降低。
勞委會表示,依社會救助法列冊的低收入戶者,就安費將由兩千元降到六百元,如果是依中低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則就安費降為一千兩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