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嚴陽
司馬光《資治通鑒‧漢紀》中,有一段記載:「冬,上取家人子名為長公主(大公主),以妻單于,使劉敬往結和親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情要從前一年(西元前一九九年),漢高祖劉邦與建信侯劉敬的一番對話說起:匈奴冒頓屢屢襲擾北方邊疆,劉邦向劉敬詢問對策。劉敬分析說,天下初定,士兵們十分疲憊,所以不靠武力征服匈奴,可以考慮透過和親的方式尋求和平。
如果能把大公主嫁給匈奴王為妻,又贈送很多財物,他就有可能仰慕漢朝,讓大公主成為正室。大公主生了兒子,必定會成為太子並繼位。如此,冒頓活著的時候是你的女婿,他死了之後,你的外孫將成為匈奴王單于,沒有聽說過外孫跟外祖父會分庭抗禮的。
劉敬的建議,得到了劉邦的肯定。但是當他打算把大公主外嫁冒頓的時候,在呂后那裡卻遭到了巨大的阻力。呂后對劉邦哭訴:「我就一個太子,一個女兒,怎麼捨得把她交給匈奴呢?」無奈之下,劉邦只能選擇了劉敬的第二套方案:從普通百姓家找來一名女子,稱之為大公主,把她嫁給匈奴單于作妻子,同時派劉敬前往締結和親盟約。
和親是一種歷史現象,貫穿於中國古代史,在多數情況下,乃中原王朝統治者所選擇的一條和平之路。這樣的婚姻具有明顯的政治色彩,也可以稱之為政治聯姻。
站在一定的歷史高度來看,它避免了不同民族和國家之間的戰爭,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了民族融和,有其一定的積極意義的。但是,從外嫁漢女的角度來說,它意味著巨大的犧牲,這其中既有不同民族、不同的風俗習慣的適應問題,也有生活環境的明顯不同,還有外嫁者對故鄉與家人的思念等因素。
以身為政治家的劉邦來說,將長公主外嫁,多少會有不捨,但他絕對不會像呂后那樣悲傷。因為在國家利益與兒女情長之間必要有所取捨,然而,從呂后的感情上來說,無論如何是不願意的。最後我們看到的,就是讓一個平民家的姑娘冒名頂替外嫁冒頓了。
縱觀中國歷史,類似於此的事例很多,光是漢朝外嫁的「宗女」(皇家宗室之女)就有八位之多。因此,當我們記住了那些採取和親方式緩和民族矛盾的朝代和皇帝時,實不該忘記這其中無名的普通女性,她們為國家付出的犧牲和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