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污水下水道建設為國家基礎建設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指標,近三年來政府平均每年投入超過一百億元建設污水下水道,但成續仍與先進國家相去甚遠。經建會表示,為獲得穩定的下水道建設經費來源,將協調各縣市徵收「下水道使用費」,環保署同時配合徵收「水污染防治費」。
經建會指出,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二○○四年污水處理率調查,荷蘭、英國、瑞士及德國等國整體污水處理率,均已超過百分之九十五;亞洲地區的香港、馬來西亞、韓國,也都超過百分之八十。
台灣自九○年代開始建設污水下水道,近六年來積極建設,目前整體污水處理率已由二○○二年的百分之十七點八,提升至今年九月的百分之三十七點三三,「用戶接管普及率」也達百分之十六點七六,但仍明顯落後其他國家。
經建會認為,污水下水道建設費用龐大,僅靠政府絕對不夠,必須「政府自辦」與「民間參與」雙管齊下,並落實使用者付費,才能趕上先進國家的水準。除政府每年投入百億經費外,民間投資部分也已陸續展開。
目前,全台已有台北市內湖廠等三十座污水處理廠上線操作運轉中;桃園縣楊梅鎮等八十處污水下水道系統已完成規畫,仍待施設;規畫中的還有台中縣烏日鄉等十九處。
民間興建(BOT)部分,九十六年度內政部列管苗栗縣等六處系統先期計畫行政院已核定,正辦理後續招商作業,預定在年底完成簽約。估計此六案民間投資總額將可達一百九十四億元,對擴大內需、促進國內經濟成長將有相當助益。
至於民眾對使用者付費觀念則尚未建立,僅台北市隨水費每度徵收五元「下水道使用費」,其他縣市均尚未開徵。經建會強調,隨著污水下水道逐漸普及,將協調各縣市依「下水道法」徵收「下水道使用費」;環保署也將配合同時徵收水污染防治費,如此才能獲得穩定的經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