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可結善緣,也可能結惡緣。善緣與惡緣之間未必因「不共戴天之仇」那樣大的過程而形成。有時只是一念之間,舉手投足顧盼之際有別。
譬如,有一條走廊,或一條狹巷,他向東走,她向西走,遙遙望見時,人或由於好奇心,會注意看來者何許人。但距離漸近時根據任何文明社會的「社交禮儀」(Etiquette),即不可盯著對方看,甚至突然瞟一下都是失態的。因為人,通常不喜歡被人盯著看。瞟一下的動作,都可能使敏感的人覺得被冒犯了。而粗人方以為自己愛向那裡看就看那裡,這是他的自由,此所以叫粗人也。
最安全的做法是兩眼直視前方,目不「斜」視。裝做沒看見對面來人,就此走過,既不惹事,也不囉嗦。但你若有睦鄰之意,不妨於走近對方時含笑微微點頭。對方若有回應,是友善的開始。對方若是低頭快步走過,那也是人各有志。尤其美麗婦女,可能自幼接受不與陌生人搭訕的庭訓,潔身自愛,也所以保身,不必介意。人在社會上,馬路上,憐殘障而遠美女本來也是一個原則。
騎車或開車的人,在狹路上遇上對面來車也可能演成尷尬的局面。氣量大的,立刻後退讓路給對方。若雙方都指望對面讓路,爭得面紅耳赤,就不值了。即使你氣量不大,當知趕快選擇讓路,比僵在那裡省時間,不為人也要為自己,快快讓路才是上策。
四十年前,美國紐約有一位社交禮儀的權威艾美莉‧波斯特女士(Emily Post)。她寫了一本書,書名就叫社交禮儀(Etiquette),對各種狀況中應如何說話行動及不應如何說話行動,有甚詳細的敘述。諸如介紹時要如何介紹,吃飯時如何入席,走路時如何護伴,到家庭裡的複雜關係如婆媳、姑嫂、郎舅、妯娌、親家、翁婿,等等之間的說話,相處,皆有所建議。其中有一些話,如建議介紹時可以說「這是我的妹妹」、「我的丈夫」等等但不可說「這是我的朋友」。因為「朋友」是非專屬的身份。這些地方,是一般人不大留意的地方。波斯特女士後來在美國話裡成為「禮儀」的代名詞。如影集「妙爸爸」裡有一個姐姐常常糾正弟弟的不規矩,弟弟反唇相譏:「你是艾美莉‧波斯特嗎?」
一個社會人,一輩子大概也可讀一本類似「社交禮儀」之類的事,以免重要關頭出醜。當然除了外表行為外,波斯特女士也說:「所有禮貌,皆應出自友善之心。」(作者為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