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竹科園區城南基地」的田間及路邊,上周五遍插黑色五鬼令旗,寫著詛咒宜蘭縣長等五名官員孤獨夭折、進駐廠商貧病等符令,近日還要做法會請五鬼封地。反竹科城南基地自救會說:「老百姓鬥不過政府,只好請鬼神出面了。」宜蘭檢方認為,下符咒、詛咒他人屬於迷信犯,不構成犯罪要件。
宜蘭檢方又說,被詛咒者不會因此害怕,所以不構成恐嚇罪。是這樣嗎?新聞報導指出:「即使是大白天,讓人看了也覺得毛骨悚然」,也許縣長視為無稽,但廠商會不害怕?去年十二月,大陸浙江一名村婦手機失竊,用雞蛋畫符詛咒小偷,竊賊擔心會遭報應,到被害人家中欲拿走雞蛋,爭鬥中將村婦殺害,依故意殺人罪判刑;雖然判刑是因為殺人,但動機起於「心生恐懼」,顯然對某些相信符咒的人來說,的確會害怕。
刑法上關於迷信犯、愚昧犯,認為用詛咒方法殺人,雖然行為人惡意相當深,也為實現惡意而付諸行動,但依科學觀念,不會對人身、法律利益造成實際損害,所以迷信犯、愚昧犯屬不罰的未遂行為。但是,能不能這樣說,因為我迷信、愚昧,所以我活該,我的恐懼不算數?別人利用我的迷信、愚昧而肆意「下符恐嚇」,不算恐嚇罪?
過去流行的曾經流傳一本「完全復仇手冊」,其中「一招」就指出,迷信犯、愚昧犯屬不罰的未遂行為,所以建議盡量用下降頭、種符咒、養小人等巫術去恐嚇對方,以達到復仇目的。
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添源曾表示,下降頭、種符咒、養小人等民間迷信,有無觸法要視是否令當事人感到恐懼而定。依此,法界在思考類似插黑色五鬼令旗的案例時,是否能跳出僵硬法條,作更務實的考量,恐怕對施政及社會治安也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竹科園區城南基地」地主反對開發,是對地方政府施政的質疑,政府應更誠意溝通,以排除障礙。但下符咒、詛咒他人的現象,也衝擊正信宗教。
台灣民間依賴「巫術信仰」與「符咒心理」時而有之,顯示正信宗教更待弘揚,以發揮教化功能,否則,動輒以詛咒來遂行個人目的,社會將益趨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