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引發賦稅正義討論的「藝品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文化部上周預告新制草案,今年5月21日起完成的藝品交易適用分離課稅。草案明定分離課稅後的藝品交易所得稅為1.2%,為了防制洗錢,50萬以上交易須保留交易憑證7年以上。此外,賣主得選擇是否採分離課稅,仍可選擇舊制列入綜合所得總額計算。
藝術品拍賣動輒數百萬,若按所得稅累進稅率,單價高的拍品稅率遠高過採分離課稅的香港和大陸,導致許多賣家將藏品送拍國外。去年立委提議修法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藝品交易改採分離課稅、藉此大幅降低高單價的藝品交易所得稅,吸引國際拍賣公司、藝博會來台。
有立委認為,此一修法讓藝品交易稅遠比房屋成交稅還低,將成為富人避稅、洗錢的管道,同時影響政府稅收。而享此優惠者僅有高所得又參與拍賣的富人,有賦稅不公的疑慮。一度相持不下的兩派意見,最後通修法過。
文化部上周預告此分離課稅新制施行細則草案,採單一稅制1.2%,並明定洗錢防制相關配套措施。為防範洗錢,個別交易金額達50萬元者,須留存買受人所有交易款項相關支付憑證至少7年,文化部及相關主管機關可查核。
中華文物藝術拍賣協會副理事長游文玫表示,台灣藝術產業爭取多年減輕賦稅,新制可活絡藝品交易市場,但要提升台灣藝術拍賣的國際地位,必須強化每個環節,不能單純只靠減稅。
台灣藝術家在國際拍賣會上的交易價格偏低、甚至很難進入國際拍賣會。游文玫表示,希望文化部協助藝術產業與藝術家更緊密的合作,如推動年輕藝術家到國外參展,將藝術家推向國際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