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離岸風電第3階段區塊開發規則出爐,經濟部考量綠電隱含成本,將競標價格上限從台電迴避成本,調整為前1期所有得標價格容量加權平均;第1期選商投標上限為每度2.49元。也就是說,區塊開發投標價格天花板上限,從原先的2.18元調整至2.49元。
經濟部昨天公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從2026年到2035年共釋出15GW容量,其中第1階段以2026年到2031年分3期釋出共9GW辦理選商,各期將以「履約能力審查」及「競比作業」2階段方式進行。
另外,針對先前業者質疑,競標價格不可高於台電前1年發電成本,形同以「灰電」價格收購「綠電」。經濟部說明,考量綠能成本及民間綠電交易市場成熟度等因素後,調整為以潛力場址階段獲選2025年併聯的離岸風場,其競價得標價格的容量加權平均,意即每度2.49元,作為區塊開發第1期選商的投標價格上限,下限為每度0元。
經濟部補充,離岸風電業者應先依經濟部7月23日發布的「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畫申請作業要點」取得場址規畫備查,以及環評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建議通過、台電併聯審查意見,才能參與區塊開發選商作業。
另外,先前引發爭議的北方三島漁場被畫為敏感區域不得開發,但同樣擁有重要漁業資源的西部近岸及澎湖海域卻未被納入,挨批無法達到全面保育。環團、漁民及學者昨聯合呼籲,離岸風電開發場址應將近岸8浬內海域畫為「高敏感核心區」,否則將犧牲沿岸漁業,更壓縮海洋保育永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