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配合攬才專法修法,放寬持有就業金卡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可在效期屆滿前申請展延,內政部日前預告收費基準,外國人申請就業金卡延期者每件一千五百元起、港澳居民則為每件八百元。
立法院今年六月三讀修正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部分條文,鬆綁申請永久居留的規定,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前,需在台灣合法連續居留期間由五年縮短為三年,平均每年居留一百八十三日以上,而居留原因為取得特定專業人才工作許可或就業金卡。
內政部指出,為配合攬才專法修法,針對已入國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就業金卡時得免申請居留簽證;就業金卡有效期間為一年至三年;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在有效期間屆滿前申請延期,每次最長為三年。
告「就業金卡與就業PASS卡及創業家簽證規費收費標準」條正草案,增列外國人及香港澳門居民持就業金卡申請延期的收費基準。
草案中增訂,外國人申請就業金卡延期者,展延一年效期,每件一千五百元;兩年二千五百元;三年三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