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擬將石化業、鋼鐵業等明文納入空品惡化時應配合強制降載減排的對象,空品達中級預警時須減排10%。環保署昨日舉行「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研商會,地方政府主要關注降載基準等,環保署強調,修法將兼顧空汙防制及實務,供電無虞、工業安全都會優先考量。
環保署日前預告修正草案,將燃煤火力發電機組、燃煤汽電共生機組、石化業、鋼鐵冶煉業及公民營焚化廠等,在辦法中明訂為強制減排對象,並依空品狀況,燃煤機組強制降載幅度在10%到40%,石化、鋼鐵、焚化廠則在10%到25%,並將提前從中級預警(AQI大於150)就啟動減排。
官員表示,為兼顧工安與降載減排效益,並使實務可行,草案中也訂定了排除條款,減緩對業者衝擊。例如鋼鐵業、石化業、焚化爐,只要是採用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或排放削減率達到95%以上就可以排除,以鼓勵業者從平時就把汙染防制做到最好,長期進行汙染減量作為。
此外石化業的「燃燒塔」實際上是工業安全裝置,也排除適用;焚化爐經主管機關認定有迫切處理一般廢棄物需求者,也可排除。
電力業方面,也設定了「供電安全線」,在全國供電餘裕度達280萬瓩以上、且備轉容量率在10%以上,確保供電及安全無虞的前提下,才有可能配合空汙防制需求來強制降載。
環保署表示,在草案形成過程,陸續都有安排與環保團體、產業界溝通,蒐集意見,繼昨日行政機關場研商會結束後,預計8月中下旬會再舉辦民間場,邀請業者、環團共同討論,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