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議員簡余晏昨天表示,接獲民眾陳情指出,住家沒有施作污水下水道管線,每兩個月的水費帳單上卻被收取「污水下水道使用費」,有人甚至被誤收超過十年,市府應主動退回誤收的費用。台北市衛工處表示,若確無接管,將退回費用。
簡余晏表示,四平夜市、承德路二段、寧夏路的三戶民眾向她投訴,家中的自來水費才新台幣兩、三百元,卻被以「污水處理」名目,照價加倍收費,此外,全台北市實際污水處理接管率才五成多,但徵收污水處理費的住戶卻超過六成。
衛工處營管科長李光軒指出,污水處理費是依下水道法及台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條例,附在自來水費中開徵,家戶接管完成才徵收。
李光軒說,北市有五十六萬戶完成接管,民眾若提出污水處理費疑義,衛工處將現場會勘,若確無接管將退費。市府會勘過四平街夜市及寧夏路段,發現四平街末端確無接管,已退費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