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農民購買農藥,七月起也要實名制。農委會防檢局公告修正規定,要求零售農藥販賣業者陳報販售資料時,須陳報交易對象身分證字號或居留證號;農民採買時,透過農藥購買紀錄也可佐證實耕者身分,能讓農業政策更精準到位。
防檢局表示,為提升農藥產銷資料陳報即時性及正確性,農委會補助業者購置電腦設備,並舉辦實績教育訓練;農民第一次買農藥時可出示身分證、駕照或健保卡核對身分,在有POS系統店家回購時,則可採報電話方式,自動帶入先前登記的資料,也可用系統的會員條碼,跨店購買免再登記,加速農藥販賣業對於農藥購買紀錄登記及陳報作業。
另外,農委會規畫多項農民補助,透過檢核農藥購買實名制紀錄,協助佐證實耕者身分,方便未來領取各項補助政策,保障權益。
農委會表示,與植物保護公會溝通後,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輔導期,未來執行方式將滾動式檢討。
新制上路,植保公會表示,只要有完整配套,公會樂於配合政策,但基層農民則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與過去無異。某菜農直言沒有差別,要買多少農藥都有,誰來買都一樣,「誰查過了?」農藥行會自己想辦法把資料填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