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四月二日發生太魯閣出軌事故,造成四十九死,超過二百多人受傷。台鐵昨公布懲處名單,最高層級到副局長記過一次,最重處分則是花蓮工務段長記一大過,工務處長則記兩小過。
台鐵說,依據交通部四○八次列車和仁至崇德間東正線出軌事故行政責任報告,擬訂行政懲處名單,包含副局長、總工程司、處長、段長等計十二人。
對於該份懲處名單,台灣鐵道暨國土規畫學會說,尊重內部懲處,但內部懲處就像「關起門來教訓」,打小孩明明是家務事,大可不必敲鑼打鼓對外公告,難道懲處這些人,台鐵安全、組織氛圍就改善了嗎?國家法律對台鐵究責程度才是重點。
台鐵企業工會文宣組組長吳長智則說,該要誰負責就要誰負責,權責上是花蓮工務段的轄區,像工務段長一大過就很慘,該份懲處名單有看到懲處很重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