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今天呼籲地方政府跟上淨零碳排腳步,提出六大減碳訴求。圖/吳姿賢
【本報台北訊】蔡總統日前表示2050淨零碳排是世界的目標,也是台灣的目標,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今天呼籲地方政府跟上淨零碳排腳步,提出六大減碳訴求,包括制定長期氣候政策、編列氣候預算、提升能源效率、健全綠能發展、嚴管用電大戶、發展低碳交通,並有44名跨黨派地方議員連署支持。
能源轉型推動聯盟說,近日許多縣市面臨缺水、限水等由極端氣候所帶來的衝擊,顯示氣候緊急狀態已是現在進行式,相關調適與減緩措施不能只靠中央,需要地方政府共同協力,且縣市政府比起中央有更多施政彈性與空間,應善用地方權限訂定更積極的減碳路徑。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張皪心表示,地方政府普遍缺乏氣候危機意識和前瞻性,全台22縣市提出的「溫室氣體減量執行方案」中有高達15個縣市未設定量化的中長期減碳目標,即使有訂出具體目標的地方政府也欠缺積極度,僅遵循中央2015年所定下的2030年減量20%、2050年減量50%目標,應該明確盤點轄內溫室氣體排放量,訂出具體可行的長期減碳目標及策略。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指出,目前各地方政府的能源與氣候治理相關業務、計畫與預算編列往往散落於不同主管機關,缺乏有效整合、審核、管考的常態性單位,建議未來地方政府應成立類似「氣候會報」的治理架構,由地方首長統籌各局處,訂定該縣市減量與調適目標、規畫整體性的能源與氣候相關政策,並編列「氣候預算」用於氣候變遷的減緩與調適。
今年一月能源局公布用電大戶條款,要求用電大戶設置10%的再生能源,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理事長高茹萍批評,能源局對用電大戶的定義過於寬鬆,僅規範5000kW以上的用電大戶,更排除教育業、公家機關等機構,導致全國僅剩500戶受到規範,總共僅能增加1GW的設置量,與2025年光電裝置量20GW的目標相比實在太低,在縣市層級而言,用電大戶條款對促進地方能源發展的助力更是微乎其微。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表示,運輸部門為第四大排碳部門,其中六都排碳占比約為65%,政府長年未積極發展公共運輸,導致許多民眾使用私有運具,而大量汽機車使用所排放的空汙與碳排的外部成本,卻要所有人概括承受。呼籲地方政府提升公共運輸服務品質、降低私有運具的方便性,並加速推動運具電動化,尤其是中南部空汙嚴重的縣市,更應該加碼補助汰舊換購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