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歷經四天審查,昨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不須經黨團協商,最快下周可在立法院二讀、三讀。草案將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擴大納保範圍,所有受雇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事業體雇用人數皆強制納保。勞動部估計實施後將新增三十三萬人受惠。
昨天審查重點包括「「職業傷病給付前二個月將百分之百給付」。現階段勞工遭遇職災後第一年每月可領投保薪資七成的傷病給付、第二年可領取五成的傷病給付,出席委員共識達成「職業傷病給付前二個月將百分之百給付」。據勞動部統計,勞工領取傷病給付多為六十九天至七十天,前二個月百分之百給付可望涵蓋多數勞工需求,初估增加約六億元支出。
此外,關於「基於社會保險不重複保障之原則,同一保險事故符合其他社會保險請領給付條件時,僅得就本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險之相關給付,擇一請領」等規定,也引起討論。
草案包括擴大保障的範圍,把受雇事業單位的勞工全部納入保護傘下,大幅提升了給付水準;同時也讓雇主只要繳納少許保費,就可以更有效分攤職災補償責任,達到勞資雙贏的效果。此外,草案也將提撥經費挹注職業災害預防與重建工作,藉由落實災前的預防,及強化災後的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