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與警政署聯手推動的自行車政策,將於下月底出爐,其中大幅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增加腳踏車二段式左轉,經斑馬線穿越道路時,須下車推車前進,及必須有安全配備等。
修正後的自行車政策,雖對廣大的單車族造成羈絆,失去「自行」的空間,但這是良法美意,值得推動。
因為,如果單車族都有守法自制的觀念,即將出爐的自行車政策,並不會是「惡法」,可是由於現行交通法規,對單車的約束薄弱,使得自行車成為都會中,游走法令邊緣的交通問題。
若自行車不受二段式左轉的約束,將會與汽車搶道,若發生擦撞,將如何釐清責任?穿越斑馬線時橫衝直撞,是否要行人讓道?所以是有必要修法,不過,此次修法未規範自行車在人行道、騎樓必須下車推車,勢必影響行人的路權,值得交通部與警政署考量。
而警政署提出的「隱形車道」概念,儘管讓單車族譁然,但限制自行車行駛範圍,確有必要,尤其每逢學校放學,大量學子騎著自行車湧出校門,不僅占用慢車道,使機車被迫與汽車搶道,甚至還有騎車的學生占用內線道,甚至在馬路中央突然急轉彎或闖紅燈。
這些不良的騎乘習慣,不僅需要交通部與警政署修法規範,更有賴各級學校宣導,否則,放任自行車成為交通法規中的「特權階級」,不僅會造成交通混亂,還會造成單車族危險,政府的確該管管這些自制力不足、法令觀念薄弱的單車族,還給所有用路人「各行其道」的路權與用路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