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一月一日起生產製造的巧克力產品都必須符合新規定,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圖為巧克力示意圖。圖/中央社
衛福部食藥署昨天公告修正「巧克力之品名及標示規定」,明年元旦起,含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須達百分之二十五,並於品名前標示「含餡」或「加工」等同義詞;所有巧克力產品的植物油含量不得超過總重百分之五,否則不得以「巧克力」作為品名,即便植物油低含量於百分之五也須標示添加植物油。
明年一月一日起生產製造的巧克力產品都必須符合新規定,未依規定標示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標示不實者,處四萬至四百萬元罰鍰。圖為巧克力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