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幼」推動將滿3年,教育部今年8月起將調高合作費用範圍,各級距上限都增加1000元。圖為幼兒園。圖/資料照片
【本報綜合報導】教育部今天表示,110學年度起為吸引更多私幼業者加入「準公幼」行列,合作費用範圍將放寬,上限提高1000元,但已與政府簽約的園所,仍應以原收費數額參與,不能趁機漲價。
教育部於民國107年逐步推動「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和符合一定要件的私幼簽約、加以補助,讓家長每月繳費不超過4500元,同時確保教保人員每月薪資至少2萬9000元,維持一定的服務品質。
教育部針對不同規模的幼兒園,訂出合作費用範圍,收費在規定內的私幼,才能與政府簽約加入「準公幼」,接受政府補助。90人以下園所,每月收費不得超過1萬元;91到180人園所,不得超過9500元;181人以上園所,不得超過9000元。
如今「準公幼」推動將滿3年,教育部表示,為讓更多私幼業者也有機會加入,讓更多家長能享受「平價教保」服務,今年8月起將調高合作費用範圍,各級距上限都增加1000元。
不過,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此舉等於變相讓業者漲學費,雖然家長表面支出沒有增加,但政府要投入更多經費,用的也是國民納稅錢,最終仍是由全民埋單。
根據全教總提供的資訊,以90人的準公幼、現行每月收費1萬元為例,110年8月前,家長繳交費用為4500元,政府補助費用為5500元。110年8月後,根據最新的「0至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家長繳交費用降低為3500 元,但因放寬準公幼合作費用範圍,業者可調高學費到1萬1000元,政府補助將暴增為7500元。
按準公幼規定,簽約期間不得調漲學費。全教總表示,教育部開放調漲,業者只需先解約,調高收費1000元之後重新簽約,就能繼續接受補助,等同變相漲價,並由全民幫業者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