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冠病毒疫情延燒已逾一年,新婚上班族受邊境管制影響無法出國度蜜月,婚假恐泡湯,勞動部近日發布新函釋,讓勞工的婚假延期期限比照公務機關,放寬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後一年內休畢即可。
依現行「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可享八天有新婚假,但須在結婚日前十天起的三個月內休畢,經雇主同意者,則可延長至一年內休完。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由於疫情持續至今已經超過一年,日前有民眾透過立委反映,盼能比較公務人員作法,將婚假使用期限延至疫情結束後,勞動部因此著手研議。
黃維琛表示,根據銓敘部規定,疫情結束指的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意即經雇主同意後,勞工的婚假可延長至指揮中心解散後一年內休完,假設雇主原本同意延長,之後又反悔不給假,可依法裁罰二萬到一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