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與吳淑珍的親信黃芳彥(中)在加州爾灣市持槍自盡。圖/資料照片
【本報綜合外電報導】因涉國務機要費洗錢案潛逃美國的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於4、5天前在美國加州舉槍自盡,陳屍車內。前特偵組對他發布通緝至2034年屆滿,在特偵組熄燈後案件改繫屬台北地檢署偵辦。雖然傳出加州橙縣法醫所向媒體表示黃舉槍自盡,但北檢仍必須透過司法互助與美方確認黃是否死亡,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目前仍在查證中。
黃芳彥涉替前第一家庭陳水扁與吳淑珍海外洗錢2.8億,2008年底逃亡美國後,主動供認幫吳淑珍保管75件珠寶鑽石價值約新台幣1億元,2009年被特偵組通緝名列「特偵緝字第1號」,因此未列在調查局外逃通緝犯名單中。
因黃芳彥擁有美國永久居留綠卡極難引渡,詭異的是2019年美國主動請我方列出迫切逮捕的逃美通緝犯名單,卻未指定黃芳彥。2009年3月18日特偵組對黃發布通緝至2034年1月25日,黃87歲為止。
黃為扁案首位遭通緝被告。檢方認為,黃涉替吳淑珍洗錢2億8千萬並保管價值約1億元的75件珠寶鑽石,列洗錢罪被告,因逃亡美國、傳拘未到,發布通緝並報結,另由外交部註銷他的台灣護照。
據了解,特偵組熄燈後,全案改由北檢偵辦。媒體報導黃舉槍自盡身亡,但檢方必須透過司法互助與美方確認是否死亡,才能給予不起訴處分,尚未看見正式文件前,北檢目前無從證實。
據《世界日報》報導,28日橙縣法醫所驗屍官辦公室證實,74歲的黃芳彥是自殺身亡,死於槍傷,而非外界傳聞服藥過量。
驗屍官辦公室官員Erica Arellano表示,28日剛剛完成的屍檢結果證實,黃芳彥為持槍自盡,頭部中彈身亡。案發地點在爾灣市(Irvine),屍體在汽車中被發現。該案剛完成屍檢,目前屍體還在法醫所。
爾灣警局28日上午回覆《世界日報》記者求證表示,現在該案已移交橙縣法醫所等待解剖,晚些可能有進一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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