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十五次會議二十二日閉幕,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二月一日生效後,海警可在「中國管轄海域」處理外國船隻時動用武力。日媒指出,中國未來在釣魚台海域的行動將變得更加尖銳。
《海警法》明訂中國海警執法範圍包括中國內海、領海、毗連區、經濟海域、大陸礁層以及「中國管轄的其他海域」,若外國船舶進入中國管轄海域非法從事生產作業活動、不服從停船指令或拒絕中國海警登船檢查,並在警告無效後,海警單位可以使用各類武力,包括手持槍械、艦載機槍等,武器範疇亦不排除飛機搭載之類別。
日本外務大臣茂木敏充在記者會上強調,已向中方傳達了對《海警法》的擔憂與關注。日本共同社分析,為凸顯管轄權,中國行動將更趨尖銳,可能在釣魚台海域介入調檢日本漁船,並驅逐海保巡邏船。此外,由於中國海警獲授權使用飛機搭載的武器,可能激烈化各國釣魚台上空的對立。日本外務省官員表示,如今的安保環境比歐巴馬政府時期更加嚴峻,日方將向美國拜登政府說明,並考慮建立合作關係。
根據新華社所發布的文件,中國海警機構在管轄海域及其上空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活動,任務範圍包括維護海上治安秩序,打擊海上走私、偷渡,在職責範圍內對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海洋漁業生產作業等活動進行監督檢查,預防、制止和懲治海上違法犯罪活動。而在第六章節部分,更明定可以使用武器的準則,並包括如果外國船隻進入管轄海域的話,違背命令將可以動用武器。海警法草案最早於二○二○年十一月提出,一提出之後立即引起日本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