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日本政府因應新冠病毒疫情備受爭議,為提高防疫對策實際效果,內閣會議二十二日一口氣通過三項與防疫相關的法律修正草案,對不配合的民眾祭出刑罰與行政罰。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日本政府二十二日在內閣會議上通過包括新型流感等對策特別措施法(也稱為新冠病毒對策特別措施法)、傳染病法,及檢疫法等共三項法律修正草案。
相關修正案將送進日本國會審議,首相菅義偉表示,希望能在國會盡速完成審議。
不配合命令的業者,將被處行政罰鍰。如果是在「緊急事態宣言」發布期間,將被處五十萬日圓(約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罰鍰;如果是在「緊急事態宣言」發布前的「重點措施」情況下,將被處三十萬日圓以下罰鍰;如果拒絕相關單位入店檢查,將被處二十萬日圓以下罰鍰。
在傳染病法修正草案部分,新增地方知事可籲請感染者在自家或住宿設施療養,如果感染者不配合知事籲請,將被勸告住院;如果感染者拒絕住院或逃離住院的醫院,將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日圓以下罰金。
修法也給予厚生勞動大臣與地方知事新權限,可以勸告醫療機構配合收治感染患者;如果醫療機構無正當理由卻不配合,厚生勞動大臣與地方知事可以公布醫療機構名稱。
檢疫法修正草案規定,檢疫所長可以籲請感染者配合在自家隔離等,如果感染者不配合的話,將被留置在相關設施內。
如果感染者也不配合留置等措施的話,將被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日圓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