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農委會推台灣豬標章,但從審認資格不明,到讓業者頻頻商譽受損下架不貼,公信力不斷喪失,甚至有八百二十三件業者自行撤銷。農委會昨天表示,台灣豬標章原本由中央畜產會執行,即日起收回權力與執行業務,改由農委會畜牧處核發管理,中央畜產會協助。
根據農委會統計,台灣豬標章到一月十四日為止,有一萬六千三百六十二件申請案件,已經審核通過有六千二百四十三件;另外,業者自行撤銷八百二十三件,資格不符由中央畜產會撤銷的是三百零七件。
日前民眾爆料,貼出台灣豬標章申請切結書上多加了一個「多」字,變成「多為國內飼養豬隻」,是中央畜產會副執行長王旭昌同意,且農委會畜牧處長張經緯也知情,讓業者弄不清究竟是要求百分之百國產豬,還是「多」為國內飼養豬隻,引發業者不滿。
訊息傳出後,農委會主祕范美玲昨天臨時召開記者會,說明要收回中央畜產會核發台灣豬標章的審認權力;包括申請台灣豬標章的網頁客服電話都改為農委會。
對於切結書文字,范美玲表示,未來切結書上不會有這個「多」字,改回原來的「為國內飼養豬隻」;唯一例外是香腸使用的腸衣,因為台灣沒辦法快速產生這個產業。
黃偉哲籲標章改標示
不過,台灣豬標章諸多爭議仍未結束,台南市長黃偉哲昨天建議農委會若不堅持,把標章改為標示,由業者自主標示。他強調,政府做好稽核最重要,一般民眾對標章與標示沒區分清楚,目前豬肉較受消費者重視的是標示,業者若因所販售含有進口豬肉,不貼標章,也應誠實標示,讓消費者自己決定是否購買。
對此,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江文全表示,若是標示,就走衛福部的標示;農委會的台灣豬標章是向智財局申請的證明標章,受到商標法的管理,本身就是申請為證明標章,標章不會變成標示,未來還是會繼續推廣國產豬肉以及台灣豬標章。
學者諷農委會管太寬
東吳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科技暨智慧財產權法研究中心主任章忠信批評,農委會一路來都沒有商標法的概念,根據商標法,標章不可隨便讓與或授權他人,台灣豬標章原本由中央畜產會執行,現在改由農委會核發管理,「這是不可以的」。
台大農經系教授雷立芬表示,此事顯示行政院內部協調不好,一個標章為何需要衛福部、農委會兩個單位來發,變成多頭馬車;豬肉算是食品還是農產品,農委會要管豬,還是管豬肉?農委會不應該管到市場端、餐飲業者,「是住海邊嗎?管太寬 」。
雷立芬說,台灣豬標章沒有專法管理,錯了就是錯了,為何要堅持一定要用,承認錯誤並不是一件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