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加穿禦寒衣物 教部通令:不得限「幾度」才能穿 |2021.01.15 語音朗讀 3630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近來天冷屢跌破10度低溫,學生單穿校服容易著涼,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若主觀感受冷,可自主在校服內外多添件保暖衣物。但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調查,卻有84%學校違反規定。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強調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天氣冷熱感受,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取自國教署公文教育部去年8月修改「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學生可依個人對天氣冷熱的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且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國中、國小也同步跟進。規範上路近半年,卻有不少學校實務上未依法執行,比如限制溫度才能添衣,或限制保暖衣物的顏色,甚至有教官在朝會時喝斥學生「若要依照教育部的規定,請去教育部上課」,也有台東的高中生反映課間想穿禦寒衣物,卻遭體育老師罰伏地挺身。圖/unsplash國教署今發布公文表示,考量不同學生對天氣冷、熱感受,以及身體狀況可能存有明顯個別差異,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並且若有「統一換季時間」,依規定學校不應限制學生選擇穿著長短袖校服。國教署表示,請各地方政府督導所主管學校,即刻檢視校內規範是否有與規定扞格處,並依規定修整,也要盤整仍需修正校內規範的學校,督導並確保學校實務執行時未違反相關法規。國教署也提醒,依「國民教育法」第20條規定,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可向學校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前一篇文章 周日冷空氣最強 日夜溫差巨大要保暖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毛孩專屬校車 兜風幫浪犬找家2026.09.2202營造成本漲29% 新建案飆漲71%2026.09.2103深入尼泊爾重災區 佛光人馳援2026.09.2104身心放鬆 啟動健康修復力2026.09.2005不思議生態旅遊 在帛琉 與海洋生物共泳2026.09.2006【修行在人間】佛心的慈視172026.09.2007【花草圖誌】綠玫瑰米多莉公主2026.09.2008均衡飲食 自然排毒2026.09.2109【樹博士系列】土壤的祕密XXII──《農業聖典》之六:淨廚零 古法與現代微生物技術指南2026.09.2010【人間行者心】從技能競賽看見人間佛教2026.09.2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行政院拍板 推產業升級條例 國慶晚會煙火 新北、台東串聯歡慶海鯤艦第22次海測 下月交艦機率高陸軍工兵爆破橋梁 實戰化訓練APEC部長會議大合照 洪申翰站前排營造成本漲29% 新建案飆漲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