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加穿禦寒衣物 教部通令:不得限「幾度」才能穿 |2021.01.15 語音朗讀 3535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近來天冷屢跌破10度低溫,學生單穿校服容易著涼,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若主觀感受冷,可自主在校服內外多添件保暖衣物。但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調查,卻有84%學校違反規定。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強調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天氣冷熱感受,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取自國教署公文教育部去年8月修改「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學生可依個人對天氣冷熱的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且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國中、國小也同步跟進。規範上路近半年,卻有不少學校實務上未依法執行,比如限制溫度才能添衣,或限制保暖衣物的顏色,甚至有教官在朝會時喝斥學生「若要依照教育部的規定,請去教育部上課」,也有台東的高中生反映課間想穿禦寒衣物,卻遭體育老師罰伏地挺身。圖/unsplash國教署今發布公文表示,考量不同學生對天氣冷、熱感受,以及身體狀況可能存有明顯個別差異,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並且若有「統一換季時間」,依規定學校不應限制學生選擇穿著長短袖校服。國教署表示,請各地方政府督導所主管學校,即刻檢視校內規範是否有與規定扞格處,並依規定修整,也要盤整仍需修正校內規範的學校,督導並確保學校實務執行時未違反相關法規。國教署也提醒,依「國民教育法」第20條規定,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可向學校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前一篇文章 周日冷空氣最強 日夜溫差巨大要保暖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遨遊藝事】 威尼斯沉船書店2025.12.2902【獻給動物朋友的詩】 最可愛的動物詩路2025.12.2503【中醫專欄】 中醫防失智之道2025.12.2704以法相聚 佛光山員義工歲末聯誼2025.12.2405【寰宇采風】京都最溫柔的秋色:紅葉永觀堂2025.12.2606台北道場歲末聯誼 感謝義工同行菩薩道2025.12.2707社論--悲憐天下父母心2025.12.2508南瓜籽紅豆黑芝麻 含天然助眠營養素2025.12.2609南天寺英文佛學營 佛青培養內在力量2025.12.2410奧斯汀佛光人 感謝警消守護2025.12.2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賴上台 陸4度圍台軍演雙城論壇 蔣暢談民國及民主大肚和美跨橋 力拚明年通車停砍年金案 將釋憲、暫時處分桃機三航廈北廊廳 亮麗啟用台電2026招考 起薪逾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