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加穿禦寒衣物 教部通令:不得限「幾度」才能穿 |2021.01.15 語音朗讀 352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近來天冷屢跌破10度低溫,學生單穿校服容易著涼,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若主觀感受冷,可自主在校服內外多添件保暖衣物。但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調查,卻有84%學校違反規定。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強調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天氣冷熱感受,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取自國教署公文教育部去年8月修改「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學生可依個人對天氣冷熱的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且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國中、國小也同步跟進。規範上路近半年,卻有不少學校實務上未依法執行,比如限制溫度才能添衣,或限制保暖衣物的顏色,甚至有教官在朝會時喝斥學生「若要依照教育部的規定,請去教育部上課」,也有台東的高中生反映課間想穿禦寒衣物,卻遭體育老師罰伏地挺身。圖/unsplash國教署今發布公文表示,考量不同學生對天氣冷、熱感受,以及身體狀況可能存有明顯個別差異,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並且若有「統一換季時間」,依規定學校不應限制學生選擇穿著長短袖校服。國教署表示,請各地方政府督導所主管學校,即刻檢視校內規範是否有與規定扞格處,並依規定修整,也要盤整仍需修正校內規範的學校,督導並確保學校實務執行時未違反相關法規。國教署也提醒,依「國民教育法」第20條規定,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可向學校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前一篇文章 周日冷空氣最強 日夜溫差巨大要保暖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桌球年終賽激戰 林昀儒力爭晉4強2025.12.1202【研朱札記】 臺灣第一本訪碑專著 《北臺灣之古碑》與石坂文庫2025.12.1103泰國合艾水災 佛光山送暖助復原2025.12.1104光明大學宿霧藝術學院 三好音樂劇放光采2025.12.1105多倫多佛光山 佛光人行佛精進獲獎2025.12.1106佛光山人間大學新馬分校 結業展示所學2025.12.1007岩層中 古代地震線索2025.12.1108毛利武士獻玉石戰舞 交流北島佛光山2025.12.1009【童詩.童思】 柳丁花2025.12.1110佛羅里達佛光人捐玩具 陪兒童開心過年2025.12.10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憲政首例 政院不副署財劃法美MQ-9無人機改送為賣 我方作罷澎湖大行軍賴邀3院長談國政 韓不出席中油、聯華林德合作 2座加氫站啟用中研院宜蘭開鑽 發現高潛能地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