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加穿禦寒衣物 教部通令:不得限「幾度」才能穿 |2021.01.15 語音朗讀 3554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近來天冷屢跌破10度低溫,學生單穿校服容易著涼,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若主觀感受冷,可自主在校服內外多添件保暖衣物。但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調查,卻有84%學校違反規定。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強調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天氣冷熱感受,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取自國教署公文教育部去年8月修改「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學生可依個人對天氣冷熱的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且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國中、國小也同步跟進。規範上路近半年,卻有不少學校實務上未依法執行,比如限制溫度才能添衣,或限制保暖衣物的顏色,甚至有教官在朝會時喝斥學生「若要依照教育部的規定,請去教育部上課」,也有台東的高中生反映課間想穿禦寒衣物,卻遭體育老師罰伏地挺身。圖/unsplash國教署今發布公文表示,考量不同學生對天氣冷、熱感受,以及身體狀況可能存有明顯個別差異,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並且若有「統一換季時間」,依規定學校不應限制學生選擇穿著長短袖校服。國教署表示,請各地方政府督導所主管學校,即刻檢視校內規範是否有與規定扞格處,並依規定修整,也要盤整仍需修正校內規範的學校,督導並確保學校實務執行時未違反相關法規。國教署也提醒,依「國民教育法」第20條規定,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可向學校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前一篇文章 周日冷空氣最強 日夜溫差巨大要保暖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詩】 藏在骨骼的雪2026.03.0602【詩】望海2026.03.0203社論--讀書成為最新的時尚2026.03.0204台北.士林 芝山雲霧染松濤 陽明詩意入春潮2026.03.0205大馬新春團結暨開齋宴 移師東禪寺2026.03.0206新竹以南水情緊 實施人造雨2026.03.0407食在蔬適 大溪山城老街蔬遊2026.03.0208哈米尼遇襲身亡 美以續轟伊朗2026.03.0209每天快走30分鐘 好睡且排便順暢2026.03.0310壁虎亭記2026.03.03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國道基金吃緊 擬發債借款因應總預算脫鉤 TPASS可先動支藍軍購版本 拍板3800億+N經部:中東戰事逾月 油氣恐飆漲台美貿協 卓揆:美承諾延續紓解水情壓力 南市府續推再生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