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加穿禦寒衣物 教部通令:不得限「幾度」才能穿 |2021.01.15 語音朗讀 351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unsplash 【本報台北訊】近來天冷屢跌破10度低溫,學生單穿校服容易著涼,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若主觀感受冷,可自主在校服內外多添件保暖衣物。但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調查,卻有84%學校違反規定。教育部國教署今通函全國各縣市政府以及教育局,以及各國立高中,強調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天氣冷熱感受,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圖/取自國教署公文教育部去年8月修改「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學生可依個人對天氣冷熱的感受,選擇穿著長短袖或長短褲校服。且天氣寒冷時,學校應開放學生在校服「內」及「外」都可加穿保暖衣物,例如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手套、帽子等,國中、國小也同步跟進。規範上路近半年,卻有不少學校實務上未依法執行,比如限制溫度才能添衣,或限制保暖衣物的顏色,甚至有教官在朝會時喝斥學生「若要依照教育部的規定,請去教育部上課」,也有台東的高中生反映課間想穿禦寒衣物,卻遭體育老師罰伏地挺身。圖/unsplash國教署今發布公文表示,考量不同學生對天氣冷、熱感受,以及身體狀況可能存有明顯個別差異,學校不得限制氣溫「幾度」才能加穿禦寒衣物,而應由學生主觀感受判定,並且若有「統一換季時間」,依規定學校不應限制學生選擇穿著長短袖校服。國教署表示,請各地方政府督導所主管學校,即刻檢視校內規範是否有與規定扞格處,並依規定修整,也要盤整仍需修正校內規範的學校,督導並確保學校實務執行時未違反相關法規。國教署也提醒,依「國民教育法」第20條規定,學生對學校有關其個人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益者,由法定代理人以書面代為向學校提出申訴,不服學校申訴決定,可向學校所在地主管機關提出再申訴。 前一篇文章 周日冷空氣最強 日夜溫差巨大要保暖 下一篇文章 新聞千里眼 熱門新聞 01佛光慈善音樂會 援助北宿霧重建2025.10.2202極樂佛光童軍慶重陽 童行陪伴信仰傳承2025.10.2303東禪寺考生祈福會 助正念自信應考2025.10.2204生日號碼 你是天人之選嗎?2025.10.2205【人生課題】愛與勇氣2025.10.2206動物園活動大解密 身分證號碼出現3個1機率多少?2025.10.2207【歷史點滴】林口的蛻變 從茶園、磚廠到新市鎮崛起(上)2025.10.2208【生活快門】歡迎光臨貓村2025.10.2209東京池袋站出口都往西 外地客傻眼2025.10.2210《星雲大師全集》 精選100種譯越南文2025.10.2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彰化軍演 騎士、戰車同行央行:房市尚未到鬆綁時機台灣光復節 賴紀念古寧頭公務員違規赴陸 明年7月1日開罰美參院外委會通過 友台豪豬4法案防疫破功 非洲豬瘟台中現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