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國民黨的「反制地下電台大作戰」,與高雄市成功電台合作製播節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營運處長陳國龍昨天指出,NCC將深入了解與電台進行簽約與出資的委託者的身分,再依廣電法內容,才能認定是否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相關規定。
陳國龍表示,黨政軍退出媒體的檢視標準,規定不能經營也不能持有電子媒體,至於以外製外包方式,製播節目是否違反上述規定,NCC會深入了解,出面承包時段與出資製播節目的委託者,是否具有黨政軍身分背景,如果有,就會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之虞。
但陳國龍坦承,「巧門」很多,如果國民黨是透過其他媒體製作公司與電台簽約製播節目,在認定上,會有很大困難。
陳國龍強調,NCC在了解委託者身分同時,也會查核該電台在節目製播上,是否符合廣電法規定自製節目比例需達百分之四十五以上的規定。
陳國龍指出,目前確實仍有少數電台不符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主要原因就是原電台董監事,贏得選舉成為民意代表後,股權來不及轉讓。但他不願透露違反相關規定的電台名稱,以及究竟是綠營或是藍營的。
NCC技術管理處簡正陳春木表示,NCC去年共取締了一百一十件非法電台,今年取締目標為一百件。他指出,非法電台的器材成本每套不到五十萬元,成本不高再加上架設容易,每每取締完後,業者又另覓他處重新開張,抓不勝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