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秋冬專案上路,預計執行三個月,所有入境者強制檢附陰性檢驗證明,除緊急協處、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部會專案或其他經指揮中心同意者。指揮中心昨公布,若自我國出境且三日內再入境,可主動切結及檢附佐證文件免檢附報告,不會挨罰,但入境時須自費接受採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有些國家將台灣列為低風險國,台人入境後不需檢疫,可能發生三日內出入境。指揮中心邊境檢疫組副組長何麗莉說,這常發生在處理證照效期問題,時間過短,一定等不到報告。
莊人祥表示,針對不符合免付證明者,裁罰基準已進入簽呈階段,預估一周後公布,透露若旅客抵台後拒絕、規避,甚至威脅防疫人員等情節重大者,得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最高十五萬元罰鍰。
有民眾反應,自我國出境且三日內再入境者多為商務人士、個人證照過期等,出國一至三天內就返國,在當地等不到採檢報告出爐。何麗莉說,這類旅客可勾選切結書上的第四項,入境後採檢,免檢附採檢證明,不予以裁罰;至於有檢驗證明者,入境應於健康聲明書勾選「有報告」,若被抽查發現謊報,將受重罰。檢驗報告不會被收走,建議民眾至少妥善留存到檢疫期滿為止。據指揮中心統計,昨上午僅五航班約一百五十人入境,都有陰性報告。
另外,指揮中心昨公布新增四例境外移入新冠病毒病例,其中一名台商在英國確診新冠病毒,發病後一個月未依規定返國,雖在機場有誠實以告,但已違反規定。發言人莊人祥說,由地方衛生單位調查,最高恐罰十五萬元。
昨新增案六七七、六七八皆是年齡介在二十至三十歲移工,分別來自菲律賓及印尼,前者入境集中檢疫期間才出現症狀,採檢確診;後者在印尼當地出現頭暈症狀,僅自行服藥未就醫,入境主動通報,安排機場採檢確診。
案六七九為本國籍三十多歲男性,長期於英國工作,十月二十八日於當地就醫確診新冠病毒,依當地規定自我隔離十天,十一月二十八日返國,入境時無症狀,但機場採檢陽性確診;案六八○為白俄羅斯籍四十多歲男性,入境迄今無症狀,出關至醫院自費採檢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