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俗七眾指構成佛陀教團的出家弟子與在家弟子,又作七眾弟子;七者為: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七種類別。
比丘又作苾芻、乞士,指滿二十歲的出家男眾;比丘尼又作苾芻尼、乞士女,指滿二十歲的出家女;沙彌又作勤策男,指未滿二十歲的出家男眾;沙彌尼又作勤策女,指未滿二十歲的出家女眾。
再者是式叉摩那,譯作學法女,是沙彌尼為比丘尼前二年的稱呼;優婆塞譯作近事男,指在家男眾信徒;優婆夷譯作近事女,指在家女眾信徒。
最初,佛七眾弟子皆來自不同社會階級,其中或有放逸之行而受譏嫌,或有見解不同而相紛爭,為了維持僧團的和樂清淨,佛陀採「隨犯隨制」的方式,制定以「六和敬」為綱領的戒條;同時制定每月二次的「布薩」會議、三個月的「雨安居」及「自恣」儀規,來規範、淨化僧團,使諸比丘都能在清淨戒法之中長養善心。
佛陀建立僧團,以法攝僧的目的,不僅是為了現前弟子的解脫,更是為了未來正法的久住。
佛陀臨入涅槃時,慈示弟子應「自依止,法依止,莫異依止」、「尸波羅蜜是汝大師」、「依四念處嚴心而住」。佛陀把住持正法的責任付予僧團,提出以「法治」代替「人治」,而遺教以自性三寶為皈依,以戒為師,以法為中心,所以現今的僧團,一如佛世,持守戒律,傳承法脈,光大佛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