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促進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國立大學將可與企業合作設立研究學院,包括半導體、AI、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金融等都可能入列。教育部表示,將以「一校一院」的小規模為原則,避免排擠資源。
教育部表示,創新條例主要是由研究頂尖國立大學與研發領先的企業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放寬組織、人事、財務、設備、人才培育及採購事項,未來將由相關部會組成審議會,審議國家重點領域的擇定。
教育部指出,國立大學可以透過研究學院以八年至十二年為期來推動創新,擴大延攬人才。研究學院的運作資金以合作企業資金為主,且其研發成果收入之一定比率將會提供學校用於改善師資、充實設備及其他校務發展。
教育部指出,未來將視創新模式辦理績效,擴大國家重點領域及參與學校,並藉由創新模式的經驗,推動法規鬆綁,讓高教發展有更多創新可能,同時也鬆綁招生,讓優秀的學士班大學生直接讀博士,修業年限也可調整。
另外,行政院院會昨天也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新增「權益保障」專章,促進文化藝術工作者加入勞工相關保險之輔導措施;也增訂有關藝術品交易租稅改善機制,文物或藝術品交易之財產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方式,稅率按成交價額之百分之六為所得額,依百分之二十稅率扣取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