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美洲綠鬣蜥原產於中南美洲,屬於外來種,可在野外快速族群繁衍,造成農業、河堤基礎設施等威脅,目前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屏地區都發現大量族群。農委會今年修法公告飼養綠鬣蜥應該登記,且不得繁殖及任意釋放,11月30日前應向地方政府完成登記,否則後續將變成非法持有,最重可處5萬元。
美洲綠鬣蜥是原產於中南美洲的陸域爬蟲類動物,為大型蜥蜴,每次繁殖可產20至70顆卵,在無天敵且氣候合適環境下,可在野外快速建立族群繁衍,現於包括台灣在內的15個國家發現入侵族群,危害包括挖土習性損害河堤基礎設施,並造成農業、觀光、食物與生物安全威脅,帶來電線短路停電、道路塌陷或堤岸侵蝕等直接經濟損失,也可能破壞植被並與原生物種競爭,影響本土生態。
目前,美洲綠鬣蜥入侵環境途徑主要為「棄養」,因其與「酷斯拉」相似的奇特外型,加上性情溫和易於飼養,在寵物市場廣受歡迎,但多數飼主購買時,未評估其成長後體型可達2公尺長,因而被棄養野外。目前台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範圍皆發現美洲綠鬣蜥大量族群,並有快速擴散趨勢。
除了委外移除野外入侵族群以外,農委會今年8月20日修法公告飼養綠鬣蜥應該登記,且不得繁殖及任意釋放,9月1日生效。
林務局表示,飼養美洲綠鬣蜥的民眾,應於今年11月30日前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完成登記,以免後續變成非法持有,如飼養綠鬣蜥未經登記,可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並沒入動物。
另外,目前市面所販售的美洲綠鬣蜥,在經過登記後仍可進行買賣,但售出後,購買的飼主也要辦理登記,以利追蹤流向,減少美洲綠鬣蜥總數繼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