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宣傳不得進入校園,但並不代表正確的宗教知識不能普及。雖然有極少數歹徒利用宗教信仰而進行謀財、侵佔等勾當,但不能因此視宗教為毒龍猛獸。也有人高喊「不相信有神明存在」,但卻不能忽視在過去社會中,流傳著「舉頭三尺有神明」之警世利人的利社會功能。
在佛教的世界裡,雖然不把神明看成唯一的造物主,認為命運也不是由神明所控制,但卻也尊重各善神對協助安定社會的貢獻,更重視每一個人都能對利益社會盡一份力量,或說成為自他的善神。
其實,有了佛教信仰,並非代表從此過著與世隔絕的修行生活。反觀諸佛菩薩所發的願,都是站在自利利人的立場,像藥師佛的第三大願,提到其修行是為了:「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以無量無邊智慧方便,令諸有情皆得無盡所受用物,莫令眾生有所乏少。」(出自《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大正十四,四○五上)這正是人間佛教企業菩薩的精神,多麼令人讚佩!
佛教事業非營私
有人批評說:「當代佛教過於企業化經營」其實,工廠、學校、公司等都需要談經營,百年老店更要隨著時代變遷而不斷創新,要腳踏實地顧好消費者的需求,這都是經營策略。就當代行銷學而言,各種商品固然要談行銷,各種公共政策、傳統文化智慧也要談行銷,才有辦法推行、傳承下去。各宗教團體、公益團體等更由於慈愛推己及人,而能重視政黨政治鬥爭所忽視的社會福利工作。因此,當代才有所謂「非營利事業組織的發展」,只要擁有想從事某一利益大眾工作的共同理念,就可以成立相關組織,以實際行動來推動相關事務。
事實上,「將本求利」本來就沒錯;但以獨佔市場策略來謀取暴利,必然會帶來社會上很多的不平等,貧富差距被擴大。反觀佛教,卻是告誡世人若一昧巧取豪奪世間的財富,終究也會拖垮經濟結構而無利於一切事業,即《大乘集菩薩學論》所說的:「取著世間,無利事業。」
菩提園丁滿人間
或許會有人問:「既然要修行,何不隱遁起來?」佛教認為那只是暫時未遇境界的寧靜,此非真正的自利,久而久之,就帶著自以為有很修行的慢心離開人間,慈悲與智慧完全沒有增長,怎能說是有修行呢?況且,《大方廣佛華嚴經》更強調凡夫到了佛國淨土,實仰賴(大正九,五一七下):「菩薩摩訶薩!以施莊嚴遊戲園林所攝善根,迴向眾生令一切眾生,得轉勝善根,究竟成就無上菩提園林之心…常樂法林,逮得佛剎娛樂園林。」想要在佛國淨土安住下來,必須讓自己常感法喜,否則會感到太無趣而退墮下來,當知「夫菩提心者,謂上求下化二利不息。」(出自《金剛經纂要刊定記》大正三三,二一二下)只有在利己利人的條件下才能成就。
總之,人間佛教行者為了自他兩利的社會實踐,不僅是提倡慈悲濟世,更重視佛教文化智慧的化世益人,以促進祥和安樂、獨立自主的社會。
(影子/輯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