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期間,各地消防人員忙於載送個案就醫、隔離,至今卻有十一個縣市消防人員沒拿到中央撥補的防疫津貼。圖╱資料照片
【本報綜合報導】新冠病毒疫情爆發,按照防治紓困特別條例規定,政府應給予執行防疫勤務的消防人員獎勵,但「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近期調查發現,不但全國獎勵津貼數額不一,更有高達十一個縣市未發放相關獎金。
疫情期間各地消防人員忙於載送個案就醫、隔離,但消促會近期針對全國消防局調查卻發現,包括基隆市、苗栗縣、台中市,南投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花蓮縣、台東縣,金門縣等,高達十一個縣市未針對消防人員載運確診或疑似確診病例,發放獎勵津貼。
消促會祕書長朱智宇說,現行各縣市如果有發放相關津貼,都是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中央政府實際上未負擔相關費用,除了彰化縣提供消防員每次出勤一人四百元,是由縣政府衛生局向中央申請防疫補助計畫而來,但屬於補助性質,而非獎勵。他呼籲,中央政府應該依特別條例規定,給予出勤消防員獎勵,不能單靠地方政府。
他表示,希望衛福部盤點各縣市在民間救護車、防疫計程車的需求,以載送有檢疫需要的民眾,並建議衛福部能夠將消防的防疫責任,有計畫性的分散給其他單位。
規定不清楚
補助分等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衛福部編列地方政府因應新冠病毒防疫動員計畫補助預算,係由地方政府寫計畫書申領,其中一補助項目為「辦理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事項」,以彰化縣為例,便將消防員補助寫入計畫項目。如果未寫在防疫動員計畫中的補助,縣市則須用自己的錢支應,「各縣市申領額度不同,用完就沒了,由縣市自己決定」。
額度是根據縣市人口密度、居家檢疫人數占全國百分比、居家隔離人數占全國百分比、通報病例數占全國百分比,區分為五個風險等級,補助額度上限從九千五百萬元到一千八百萬元不等。
不知可申請
多縣市跺腳
十一個縣市消防人員至今沒有拿到中央撥補的防疫津貼,其中台東、嘉義、基隆、新竹等縣市根本不知道可向中央申請,高雄、台南等地表示有向中央申請,但被打回票。對於彰化等縣市成功申請到中央補助,台南消防局說,是衛福部審查有誤而錯發。
但台東等縣市昨才得知可向中央申請消防防疫津貼,無奈跺腳。台東縣消防局救護科長孫揚文表示,不知有防疫津貼,因此未提出申請,日後準備向消防署申報團體獎勵金。
宜蘭縣衛生局表示,從「辦理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事項」補助計畫名稱來看,實在想不到和消防津貼有關,如果中央清楚明白告知,想必各縣市都會提出申請。
消防署長陳文龍表示,紓困條例第二條第二項,雖有提到公家機關可以發給津貼,但並未包含消防署、警政署及移民署等單位,各地方政府在諸多考量下,以獎勵金或加菜金方式補貼,目前消防署還在統計各縣市情形,絕對不是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