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二○一四年「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事件濺血,民眾自訴當時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四人殺人未遂,台北地院審理認定,行政院是集會遊行禁制區,昨天宣判馬英九等四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本案纏訟近六年,法院兩度以程序駁回,昨天首度做出實體判決。判決指出,行政院區是集會遊行禁制區,陳抗群眾在禁制區集會是非法集會,群眾進入行政院院區也不是採和平方式。
法官勘驗當天蒐證帶發現,驅離任務分階段採柔性勸離、警告、抬離,無法認定員警廣泛蓄意採用暴力方式驅離民眾,更無法推論馬英九等人明示或默示授權執勤員警施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