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了讓弱勢偏遠學童能吃到午餐,不會因突發因素受影響,教育部最近修訂相關作業要點,建議地方政府設置午餐資訊網,回應民眾質疑,並重申地方政府要審慎監督收費標準,國中小午餐不宜貿然調漲。
依據學校衛生法及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國民中小學學校午餐是屬地方政府權責。中央政府為照顧弱勢族群,編列補助地方學校午餐經費,由地方政府併同自有財源專款專用,教育部並會持續監督地方政府做好學校午餐相關工作。
為因應地方政府實際需求,教育部與地方教育局及相關機關討論建立共識後,在開學前完成「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中小學校辦理學校午餐應行注意事項」的修訂。
其中「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修正重點包括,為確保學期中因家庭突發因素無力支付午餐費的學生能確實獲得補助,增列地方政府得控留適當經費以利立即有效處理。
另外,增列中央補助經費得支用於偏遠學校運費的規定,以配合特殊或偏遠學校學生午餐正常供應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