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租約9月上路 房東收電費 得比照台電版本 |2020.08.20 語音朗讀 957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新版住宅租賃契約將自九月一日開始實施,自該日起新簽訂的住宅租賃契約,即應適用新制規定,新版契約實施前已簽訂的租約,不適用新制租約規定,仍應按原規定履約。最新公告的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規定,房東計收電費的額度,不得超過台電公司所定夏月及非夏月用電量最高級距的每度金額。內政部指出,房客向房東分租套房或雅房時,宜先了解租屋用電情形,在簽約前應與房東溝通支付範圍,除負擔自身使用的用電度數外,有無包括公共區域用電量,並斟酌其收取的電費是否合理,並於雙方租賃契約中約明,以保障自身權益。 前一篇文章 旅行業倒閉潮? 疫情拖垮 利百加歇業、加利利縮編 下一篇文章 地牛猛翻身 台南六甲連4震 熱門新聞 01【詩】海天合抱的課題2025.04.2902傳證長老圓寂 弘法度眾利群生2025.04.3003全台桐花盛宴 追逐五月雪2025.04.2804【遊藝筆記】又見春光到楝花2025.04.2905【閃文集】獨立與愛情的象徵2025.04.2906退休之後2025.05.0107北海道場首屆三皈五戒 佛子滿法喜2025.04.2808紐約佛教聯合會浴佛 佛光人共襄盛舉2025.04.3009清德寺熱心公益 南投縣府感謝佛光山 2025.04.2810新馬寺慶佛誕 2萬人誓行三好2025.05.0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新月橋 荷花盛開淡水屯山阿嬤 打造南瓜隧道3C產品當電子奶嘴 現負面效應 8千坪繡球花 月中盛開房屋稅開徵 雙北10萬件稅單出包花蓮疊石藝術季 拚全球第3大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