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年齡下修至18歲(尚待立院三讀) |2020.08.14 語音朗讀 122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18歲成年可行之事①生活:自主決定結婚、買手機、租房子、簽契約。②洽公:申辦戶籍謄本、健保費分期付款、提起民事訴訟。③商業與結社:可擔任公司之發起人、董事;也可擔任工(商)業、團體、教育會會員。④金融: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電子支付。18歲成年限制之事①擔任國民法官須年滿23歲。②人工生殖法中,男女捐贈生殖細胞的最低年齡仍維持在20歲。 前一篇文章 3年後 18歲可自主結婚、租屋 下一篇文章 除了缺水…沙也不夠用了 熱門新聞 01普中捕手張育豪 挑戰中職狀元2025.06.2702【中醫專欄】新冠再流行,出入請小心2025.06.2803【生活智人139】 數學家 庫查司基:在不確定中學習信任與懷疑2025.06.2804漢光演習7月9日登場 3階段演練2025.06.2705課徵糖稅、糖捐 逾7成民眾支持2025.06.3006【生活課題】 建立無血緣家人關懷網2025.07.0307【臨症不脫逃 攜手向前行4】壓力來時,學習巧妙應對!2025.06.2808兩碗麵的溫柔2025.06.2909合作北大 香港人文教育中心成立北京大學簽2025.06.2710叢林學院弘法佈教賽 學子獅子吼嘹亮2025.06.27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重症兒夏營 療癒從歡笑開始創意魔髮 巴黎鐵塔躍頭頂 3D列印希望 動物迎向新生70歲足球英雄 照亮貧童未來 作者其他文章天然營養時蔬料理當義工 可延緩老化創意處方箋 滋養心靈活力倍增北韓秀新型驅逐艦艾草可內服外用 有效抗菌淨化空間異國風味素食D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