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年齡下修至18歲(尚待立院三讀) |2020.08.14 語音朗讀 1249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18歲成年可行之事①生活:自主決定結婚、買手機、租房子、簽契約。②洽公:申辦戶籍謄本、健保費分期付款、提起民事訴訟。③商業與結社:可擔任公司之發起人、董事;也可擔任工(商)業、團體、教育會會員。④金融:開銀行帳戶、辦信用卡、貸款、申辦行動支付、電子支付。18歲成年限制之事①擔任國民法官須年滿23歲。②人工生殖法中,男女捐贈生殖細胞的最低年齡仍維持在20歲。 前一篇文章 3年後 18歲可自主結婚、租屋 下一篇文章 除了缺水…沙也不夠用了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 一生擁抱自然——珍‧古德2025.10.2102佛光慈善音樂會 援助北宿霧重建2025.10.2203【小城故事】 兩冤家2025.10.2104佛光山新馬寺 為逾2200考生祈福2025.10.2105極樂佛光童軍慶重陽 童行陪伴信仰傳承2025.10.2306【歡喜收穫】 圓一個幸福園藝夢2025.10.2107談談蠟筆2025.10.2108東禪寺考生祈福會 助正念自信應考2025.10.2209粉蠟筆與油粉彩差別2025.10.2110大阪佛光人走入社區 結緣清荒神地車祭2025.10.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泰柬簽署和平協議 川普:完成不可能任務中美談妥 貿易協議框架習川會將談台灣議題 川普:我很尊重台灣 太空人學校特訓 月球出任務白宮宣布 習川會10月30日APEC 峰會登場醫師扮獅子王 逗樂看診病童 作者其他文章莫迪會見普亭 盼俄烏戰爭盡快落幕面對災厄無常 善念可化解與修復天然營養時蔬料理當義工 可延緩老化創意處方箋 滋養心靈活力倍增北韓秀新型驅逐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