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尹雲
有人說,父親是女兒的前世情人,那我前世,有兩位情人。真是幸運。
我前世第一位情人,是我的生父。對他我不太了解。據我大陸的姊姊說,幾個兄弟姊妹中,我的五官長相,最像我的生父。他是復旦大學法律系畢業,生性耿直,喜主持正義,面善心慈,常免費為窮人打官司,故人緣很好,但收入很少,多靠我的生母,開個雜貨店收入,維持家計。
我小時很乖巧,不愛哭常愛笑,只要有人抱我或親我,我就笑瞇了眼睛。所以,我的生父,每次出門前,都要抱抱我,和親親我,回來第一件事,也是抱我親我。
有一天,我生父回家,發現我不在家,他就奇怪地問:「我的小女兒,到哪裡去了?」
「我把她送給別人家扶養了。」我的生母,輕描淡寫地說。
「我的女兒,妳沒有得到我的同意,就送給別人。」他很生氣地說。
「我每天要顧店,還要照顧六個小孩(當時我上面已有四位哥哥和一位姊姊),你一早出門,晚上回來,回來就是茶來伸手,飯來張口。我也是法律系畢業,落到今天的地步。」說著說著,淚涕漣漣。
他只好默不作聲,兩人冷戰一、兩個星期。
我的第二位前世情人,是我的養父,他總是面帶笑容, 和藹親切。
我兩個多月大,就被養父母領養了。不久,大陸變色,我就隨著身為軍人的養父遷移來台。
我的幼年生活雖不富裕,但過得像公主般愉快。養父對我寵愛備至,溺愛有加。養母常對他說:「你會把女兒寵壞。」他卻笑著說:「不會,女兒每學期拿的獎狀,都是品學兼優的獎狀。」其實,我在學校,是乖乖牌學生,在家卻是任性倔強的小蠻女。
我讀國小三年級時,有一天放學,養父來接我,聽我的老師說我的圖畫得不錯,他立刻去買一盒蠟筆和一本畫冊, 讓我在家練習畫畫。可是五分鐘熱度的我,不久,畫冊就四分五裂,蠟筆七拆八斷,他不但不責備我,還很有耐心為我收拾整理。
小四時,我參加了學校合唱團,他又向鄰居借錢,買兩隻老母雞回來。每天早上,從雞窩裡拿出一個熱烘烘的雞蛋,兩頭各打一個洞,要我吃下。故從小學、中學到大學,我都是合唱團員之一。
小五時,我參加作文比賽,得到一張優勝獎狀,他拿到後,好像他得到似,高興得合不攏嘴,把獎狀貼在高高的牆上,並指給來我家的親朋好友看, 我覺得很不好意思,他卻說:「有什麼關係,讓大家分享妳的榮耀呀!」。
當我以優異的成績,考上第一志願初中時,他卻被診斷患有肺病,當時,肺病還沒有特效藥,怕傳染給我們,醫生勸他住到花蓮療養院療養。自此,每星期我倆都會互通一封信,我向他報告家中近況,他就指導我做人處世的道理,令我終身受益。
在我初中畢業,直升校本部高中時,他竟羽化登仙,離我們而去。我頓覺天塌下來了,失去支柱,悲不欲生,但見臥病在床的母親,只好打起精神,半工半讀完成學業,努力工作支撐家計;並立願一生牢記他的遺訓:「他人幫忙你,是恩惠要感激;他人不幫忙你,是正常不計較」;「退一步海闊天空, 養性敦品保平安」;「勇敢可彌補缺點,勇氣可培養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