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涉收賄案,不服立委趙正宇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交保,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前天撤銷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北院昨天上午開庭,下午改裁定趙正宇羈押禁見。
趙獲交保五天後,昨天下午三時二十分被押上囚車前往台北看守所,他的律師面對媒體詢問是否抗告,僅低調表示「會維護他的權益。」
北院昨天裁押理由在於,趙對於家中大量現金來源交代不清、對於收賄說法與林不一致,且趙是立委具有高度影響力,而本案涉及數年時間,牽涉人員太多,細節繁複,其具體計畫、共犯間分工、犯罪所得,都還要檢察官調閱相關事證追查釐清。
另外,趙名下有多筆房產,財力豐厚,他涉犯的又是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不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是重罪,有逃亡可能,也有可能跟親信、助理或證人串供,或藏匿贓款,所以裁定羈押。
另遭羈押禁見的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前天提抗告,高院昨駁回,羈押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