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樹林分局樹林派出所員警楊庭豪二日凌晨騎車執勤時,遭一名無照張姓少年騎車撞飛,雖經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但腦幹完全失去功能,醫師判定腦死。楊警家屬忍痛簽下器官捐贈同意書,昨天下午拔管進行手術,共捐出八個器官,超過十人因此能夠延續生命。
亞東醫院昨日舉行器官捐贈說明會,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洪芳明指出,楊警因腦部嚴重性外傷,導致雙側蜘蛛網膜下出血,昨日兩度腦幹測試,確認失去功能宣告腦死。
洪芳明表示,非常感謝家屬的大愛,替楊警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共摘取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角膜、胰臟、血管、瓣膜等八個器官及組織,提供給北、中、南超過十名的急需病患,並於昨日下午拔管,進行手術。
楊警昨日從加護病房被推往手術室時,樹林分局警員站在門口列隊高喊「庭豪兄弟,謝謝你的大愛」,楊警的國中、國小同學們也站在走廊盡頭,含淚目送。
楊警的父母親一路陪著寶貝兒子,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楊母更不斷哭喊著兒子的名字,「媽咪愛妳喔,你是最棒的,你是最優秀的」,場面哀戚。但楊母也堅強地說,「他那麼年輕、身體那麼好,才有機會救這麼多人」,大愛精神令人動容。